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没提复核能上诉改判吗?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没提复核能上诉改判吗?

交通事故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未在法定期限申请复核也无新证据的,上诉很难改判。本文结合陕西榆林(2024)陕08民终5716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生效判决分析相关规则。

核心争议解答

王昊律师结合(2024)陕08民终5716号生效判决分析:本案争议焦点为一审就事故责任、损失数额的认定是否适当。基于本案樊某、贾某未在法定期限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复核,也未提交充分新证据推翻原认定,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未支持上诉人的全部上诉请求。

本案基本事实与裁判结果

2021年11月,樊某驾驶小型轿车掉头时,与马某1驾驶的、登记在马某2名下的小型越野客车相撞,造成樊某车辆受损、乘员贾某受伤。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樊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马某1负次要责任,贾某无责。

樊某、贾某起诉主张马某1事发时短暂失去意识,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马某2明知马某1身体有问题仍出借车辆,存在过错;贾某因事故颅脑损伤,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近7万元,要求各方赔偿。一审法院仅支持了事发当日产生的少量损失共计约3600元,樊某、贾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查明,樊某、贾某未在法定期限对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也未提交新证据证明原责任划分错误;贾某主张的大部分医疗费没有处方,无法证明和事故存在关联性,精神损害鉴定因不符合条件被鉴定机构退案,无法证明存在精神损害。最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关联法律问题引申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一定要申请复核吗?

一般规则下,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不服,必须在拿到认定书后的法定期限内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后续诉讼中又没有充分证据推翻原认定的,法院通常会采信原事故认定书的结论。本案中樊某、贾某正是因为未及时复核,也拿不出新证据,所以上诉请求不被支持。实践中虽存在未复核但因有充分证据推翻原认定的个案,但这类情况非常少见,不能作为常规预期。

主张医疗费等损失,必须要有哪些证据?

一般规则下,主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损失,医疗费需要提供正规医疗费票据、对应的诊断证明、医生开具的用药处方,才能证明费用和事故的关联性。如果是后续治疗费,需要有医嘱明确后续治疗的必要性,否则相关费用很难被支持。本案中贾某主张的大量后续医疗费,只有消费记录没有处方,也无法证明和事故有关,所以法院未予支持,这就是举证不充分的典型后果。

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定能得到支持吗?

一般规则下,主张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需要证明存在伤残等级或者严重的精神损害,通常需要专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本案中贾某的精神损害鉴定因不符合鉴定条件被退案,无法证明存在法定的精神损害,所以该项请求不被支持。

办案视角与实务建议

王昊律师结合办理同类案件的经验,给出以下建议:

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如果对责任划分不服,一定要在法定的3日期限内申请复核,这是推翻原责任划分的核心程序。如果错过复核,后续再想推翻原认定难度极大。主张人身损害损失时,所有医疗费都要保留好完整的票据、诊断证明和处方,没有医嘱和处方的自行购药费用,几乎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很多当事人对责任划分有异议,但不了解复核程序,等到起诉后才提出异议,此时已经错过了最佳救济时机。本案中樊某、贾某就是踩了这个坑,明明对责任划分不服却没有及时复核,也没有收集到足够的新证据,最终上诉被驳回。如果对责任划分有异议,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走合法程序维护权益。

需要提醒的是,每个案件的事实细节不同,具体处理方案需要结合个案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案例检索信息

案号:(2024)陕08民终5716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审理法院: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4年12月13日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项: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本文由王昊律师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律师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王昊律师
王昊律师

执业机构:陕西辅衡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8202110303973

王昊律师,前公安一线办案人员,十余年法律实务经验,专注刑事辩护、民事合同与公司事务,以扎实的证据功底和严谨的办案风格,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务实、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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